综合信息公诉大拿栾先君
栾先君,现任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从事检察工作7年来,他所办案件中有5起入选2018、2019年度省检察系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他本人也多次获得先进个人称号,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
2013年7月,栾先君从凤城市法院调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虽说是刚来的“新人”,但他却已是有着15年法律工作经验的“老司法”。凭借着多年司法工作的“摸爬滚打”,加上思辨灵敏的头脑和虚心好学的劲头,栾先君很快进入角色并成为公诉业务骨干。他带领科室人员依法履职,办理了市检察院第一例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第一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刑事案件、第一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第一例“虚假诉讼”民事检察案件,均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无错案瑕疵案件,无信访闹访案件。
在检察院,栾先君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办案业绩突出有目共睹,同事们给他起了个名号——“公诉大拿”,不管是刑检还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他都能准确、灵活把握。在办理守护海洋专项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他多次实地取证,耐心细致地做违法建筑责任人的思想工作,多次联系沟通相关职能部门,使得案件顺利推进,最终拆除了违法水中构筑物。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2017年末,栾先君调任民行科负责人,面对全新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他立即投入到学习和研究中,从书本中学,向同事们学,向上级检察院和先进兄弟单位学。结合我市实际,栾先君很快梳理出自己的工作思路和理念。他通过检察官进电台、进社区等形式,积极宣传检察公益诉讼业务,扩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社会影响力;他利用上下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增强全院“一盘棋”意识,促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截至2020年底,栾先君带领科室人员共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233件,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主办了“保护耕地、还塘于田”专项整治系列案、大洋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系列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进口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等。其中,大洋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系列案,入选辽宁省检察机关“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保护耕地、还塘于田”专项整治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涉农检察典型案例。
今年2月,由于工作需要,栾先君被调往第一检察部任负责人,再次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站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离开民行、公益诉讼岗位,尽管有太多不舍,但他深知,只要怀揣公平正义,在检察事业的每个岗位都能报效祖国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