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政府2020年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
12月4日下午,区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大禹杯(河湖长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中央资金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审议了《振兴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振兴区区长、合作区管委会主任迟磊主持会议,区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要全力推进“大禹杯(河湖长制)”工作。认真对照省考评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制定具体措施,定期调度、狠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督导推进,全面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大禹杯(河湖长制)”考评工作。
会议要求——
要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全力做好今年项目收官和明年项目储备各项工作。要切实增强抓项目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强化信息共享,相关部门、镇街要下沉项目一线,强化沟通对接,在全区上下形成抓项目工作的合力。要加快推进明年重点项目的谋划和前期工作,谋划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意义、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重大项目,确保实现“开门红”。
会议指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门性法规,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条例》宣传学习力度,深入理解法律条文,提高依法执法的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督促管辖行业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六项核心制度。要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和舆情处置等工作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
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要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积极性,要全面摸清底数,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农村自建房屋底数不清、情况复杂、村民安全隐患认识不足等突出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建立整治台帐,实行销号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各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坚决守好群众住房安全“生命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