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为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燃气气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为与燃气气瓶有关的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生产、经营、检验和使用场所。整治内容包括在充装、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过期、报废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氧气、液化气、二氧化碳和乙炔等钢瓶。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为主,辖区负责”原则,并依据燃气管理规定和排查出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生产、经营、检验和使用场所,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及时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依据燃气有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据统计,从2015年6月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发现问题气瓶691只,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200份。及时发现治理了各类安全隐患,取缔各类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