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系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民政事务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机关各科室: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近期国外疫情暴发,国内局部地区防控风险增加,特别是元旦、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增多,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增加难度。为扎实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家、省民政部门出台的行业防控规范和要求,积极应对近期我市疫情新形势、新变化,守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底线。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采取“里不出、外不进”的工作措施,除工作人员外,外部人员(含老年人家属、朋友)不安排探访进入。暂停接收新养员、新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禁止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按照“单位—家”两点一线管理。
2.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全部关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没有托养老年人的,暂时停止运营,有老年人托养的,按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3.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探视慰问,严禁非养护人员与养员接触。暂停接收新养员。
4.各救助管理站暂停本市以外受助人员的送返工作(上级下达任务除外)。
5.各殡仪馆暂停遗体告别仪式。公墓严格控制下葬告别人数,减少人员聚集。
6.婚姻登记机关采取预约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7.社会组织禁止开展聚集性活动。
8.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充实防控物资。引导工作人员进行疫苗接种,加强个人防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9.落实上级要求,严禁将民政服务机构变更为隔离场所。
10.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期间严格按市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防指的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锦州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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