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高标准完成人大议案办理工作
11月6日,鲅鱼圈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顺利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议案”办理工作。今年区“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司法行政工作积极进言献策,我局共收到议案提案3件,其中主办2件内容主要集中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法制宣传实效等方面,这表明了广大代表委员非常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
针对刘庆忱、李延禄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议案”,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分析研究和主动“认领”。在深入调研摸底和论证的基础上,6月12日,区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孟鑫区长作了***,提出了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7月2日,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协调会议,对照《意见》提出落实期限和具体措施。目前,调解中心、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已基本实现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共聘任专职调解员10人,设定工作补贴标准每月2000元,兼职调解员321人,设定工作补贴标准每月200元,目前,调解员工作补贴已实现按月发放,此项工作经费也将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已基本建成由政府为主体,区司法局牵头,区人民法院提供业务指导,各职能部门、镇(办事处)、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注重沟通,提升办理实效
(一)加强沟通协调,诉调对接工作步入新局面。全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高质量发展,缓解诉讼压力,开辟了“诉调对接”全新调解途径,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社会和谐。截止到目前,通过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共调解各类诉讼纠纷3837件,调解成功2532余件。
诉调对接工作实现“四个对接”。一是场地对接。在区法院二楼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和调解室,当事人不出法院就可进入人民调解程序,为当事人带来了便利,降低了成本;二是人员对接。聘任镇(街道)、村(社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律师调解员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对诉讼案件先予调解,特邀人民调解员150余人;三是管理对接。对已纳入诉前人民调解机制的诉前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纠纷移交“人民调解窗口”先行调解,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对未调结的纠纷,人民调解员将调解不成的原因、调解经过等书面材料移送回法院立案庭;四是制度对接。出台了《鲅鱼圈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提升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二)强化固本溯源,调解组织建设形成新格局。重新整顿和规范了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完善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充实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实现同步建立,同步推进。2020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200余件,调处1200余件。
一是完善区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成立非诉讼中心、行政复议中心组成人民调解综合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专职调解室、行政复议听证室、行政复议调解室多功能室、律师接待室。融合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妇女权益保护、物业管理等调解资源,设立相应矛盾纠纷接待窗口,实行前台统一登记,后台分类处理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主要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初步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接受省政法委、市人大等省市领导检查中,都给予很高评价。二是充实了镇(街道)、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我们在每个镇(街道)增设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增设了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调整了村(社区)调解组织。调整后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设3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基本由村(社区)书记主任、妇女主任、治保主任组成,调解员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四是建立人民调解员监督机制。制定了《营口市鲅鱼圈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细则》、《营口市鲅鱼圈区兼职人民调解员考核细则》,明确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奖惩措施,进一步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规范管理。
(三)深化内驱动力,调解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培训班、交流会,邀请律师专家突出重点进行培训,分批次对全区6个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订单式”培训。邀请律师到熊岳镇、红旗镇开展赡养、遗产纠纷处理、土地纠纷处理专场讲座,到海星办事处、红海办事处、望海办事处开展小区物业纠纷处理方面的讲座,邀请区法院同志深入芦屯镇开展进行“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讲座,以专业培训和常态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学习人民调解法、调解技巧、案例研讨等内容,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同时在区电视台举办“《民法典》走进人民调解工作系列访谈”,邀请了专业调解组织负责人、律师、法官、优秀调解员做客演播室。同时还开展了全区人民调解员《民法典》知识考试。二是注重选准配强。强化调解人才良性循环。注重对年轻调解员培养,从人民调解员的选拔、聘任、待遇等环节入手,把学历高、能力强、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同志吸收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三是抓好典型培养。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微信等宣传阵地,同时借助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培育选树先进典型的常态化发掘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员的职能作用。选树优秀调解员典型10人,在市、区电视台进行报道。
三、持续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不仅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也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我局将持续用力,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坚决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有力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好开展,为推动鲅鱼圈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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