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盘锦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30日发表
日前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传来好消息,盘锦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获得了参加2017年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通行证”。同时,大洼县新兴镇、盘山县太平镇新村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兴隆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中央文明委为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走在各省(区、市)前列,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城市(城区)而设立的一项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进入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和前提。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0 05:51: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