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特将利津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作如下公告:
一、作业时间:常年。
二、作业方式:采用双“37”高炮和BL-1A型车载式火箭进行人工防雹和人工增雨、增雪作业。
三、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利津县各乡镇、街道人影作业点;影响范围为利津县行政管辖区域。
四、在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作业条件时,请附近群众不要在火箭、高炮作业现场围观。
五、人影作业用火箭弹、炮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如捡到故障弹或火箭弹、炮弹残骸,要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利津县人民政府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联系电话:5621321 ),由相关专家前往现场处理,严禁自行敲打、拆卸、玩耍,以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否则后果自负;给国家及他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和落地未爆炸的火箭弹、炮弹时,人员要立即撤离该地点。
特此公告。
利津县人民政府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