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鞍山个体自然人也相应上涨养老金
今年1月1日起,鞍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25日,鞍山市人社部门对此次上涨养老金相关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此次上涨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个体自然人。如果一直是以个体自然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到退休年龄并正常办理了退休手续,这次基本养老金也会上涨,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对外公布的办法一致。
此次调整养老金办法和标准之一是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按工龄计算退休人员的工资上涨幅度,工龄计算属于“满打满算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是1979年10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退休,满打满算工龄是32年零3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算,就是工龄按33年计算。
调整方案中包括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按相关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一条规定,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据介绍,如果户口簿或身份证与档案记录的出生年月日不同,年龄以档案记录的出生年月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