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鞍山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厉行节约初见成效
鞍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迅速行动起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落到实处。
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就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和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等有关问题对各级党政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工作目标,制定了可行的措施,保证任务落实。7月初,市纪委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将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落实责任分工给市纪委等8个具体牵头单位,要求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制度、抓紧出台具体措施和规定、开展对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厉行节约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是严格监督和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全市所有因公出国(境)团组一律在市纪委备案,将监督和预防关口前移。召开全市整治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布置专项检查任务并对工作提出要求。7月初,市纪委联合财政、审计、外事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因公出国(境)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部分团组成员因公出国(境)走因私渠道,经费核销程序不规范、执行标准不统一,个别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经费,有的团组出访目的不明确,成果不明显,部分团组没有写出访报告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和处理。目前,该市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计划上报,纪委备案,经费预算、审核、结算及联动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今年1至8月,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人数24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了11.1%和38.13%。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鞍山市召开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会议,对公务用车的购置配备、使用维修、交旧换新、闲置车辆调剂和牌照办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上半年,各地区和单位还针对存在的超编制配备车辆、频繁更换车辆、不严格执行购车备案制度、旧车分配和闲置车辆调剂使用不及时透明、公务用车维修费用高、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不规范、以借为名占用单位和他人的汽车、为不经政府采购的车辆办理牌照车籍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整改。上半年,该市公务用车采购206台,支出金额2862.9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采购费用支出1236.38万元,下降30.16%。
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一般性支出。鞍山市在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上,严格按照住宿、接待的标准和规定执行。全市主要部门的接待费用由市财政局控制,一般预算单位接待费用不许超过公用经费的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控制。在公务接待中,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一律实行用餐、住宿交费制。严禁领导干部将个人的私人招待安排公务接待和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招待费用。今年,市本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比2008年实际支出减少2063.9万元,预计下降53.41%。
鞍山市还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预算追加审批,财政支出向民生支出和重点刚性支出倾斜。上半年,鞍山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95.6亿元,其中教育、社保、农业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7亿元,占总支出的70.1%。各地区和部门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节电、节油、节水,压缩会议、文件、通信、交通等一般性支出上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上半年,鞍山市对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可缓建或可调剂解决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确需建设的,严格审核建设规模和装修标准,杜绝超规模建设、超标准装修等现象发生。投资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审批程序,健全了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财政部门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对未经审批的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不下达财政预算;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发改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新建设项目必须完成相关审批要件后在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做到事前监督,严格把关。年初以来,全市没有一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