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开始登记
近日,有很多市民在议论关于水库移民享受国家扶持的事儿,也有读者打电话咨询。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阜新市水利局计划财务科科长马如国。 马科长介绍,本次***发布的第17号文件《***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主要是对我国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进行生产生活扶持。在该文件基础上,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又制定出台了更为详细的44号文件。 我市对水库移民的扶持主要以***第17号文件和辽宁省第44号文件为依据。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不含非农村移民),因修建小水库和其他工程拆迁造成的移民不在此次扶持范围之内。此次我市水库移民的核定登记人口主要是因修建阜新市境内七座大中型水库而搬迁的农村移民及外省市和省内各市因修建大中型水库而搬迁到我市境内的农村移民。阜新境内的七座水库分别是:闹德海水库;黑山友邻水库;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佛寺水库、八宝海水库、碱锅水库;彰武县的大清沟水库、巨龙湖水库。 原则上对被纳入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国家将以6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扶持,扶持年限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再扶持20年。按照***和省政府文件要求,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扶持方式。对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的移民,按要求这次也进行登记,以便摸清非农业移民底数,为国家有关部门调研非农业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状况提供基础性材料。 据了解,我市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已从1月初全面展开,按上级要求近期将全面结束并汇总上报省移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