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黑芝麻韭菜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 2021年辽宁沈阳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信息中涉及我县2家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的2样食品不合格。现将经营的这2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康平县郝官镇宏山粮油饲料商店生产经营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酸价(以脂肪计),mg/g标准指标≤3,实测值5.6。单项 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依据.GB 5009.2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第二法 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郝官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黑芝麻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郝官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20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2、康平县康平镇东雷副食商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腐霉利,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5.72。单项 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韭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3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黑芝麻、韭菜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 2021年辽宁沈阳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信息中涉及我县4家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的4样食品不合格。现将经营的这4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康平县二牛镇王国志副食商店生产经营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酸价(以脂肪计),mg/g标准指标≤3,实测值6.7。单项 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依据.GB 5009.2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第二法 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黑芝麻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2.5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2、康平县北四家子乡迎飞综合商店生产经营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酸价(以脂肪计),mg/g标准指标≤3,实测值5.6。单项 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依据.GB 5009.2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第二法 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四家子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黑芝麻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四家子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0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3、康平县二牛镇占军副食商店生产经营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酸价(以脂肪计),mg/g标准指标≤3,实测值7.3。单项 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依据.GB 5009.2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第二法 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黑芝麻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2.5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4、康平县北四家子乡赵东明蔬菜水果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腐霉利,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40。单项 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四家子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韭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四家子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28.65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