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餐单位有了食品安全标线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情况越来越多,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日前,市食药监局对阜蒙县、彰武县390 家农村集体聚餐单位“过筛子”,并设定了食品安全“标线”。 今后,不合格的农村集体聚餐单位将被清除餐饮市场。 此次对390家农村集体聚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大多数农村家庭没有储藏柜,部分集体聚餐单位食品储存条件难以保障,食品保存不到位;农村宴席大多是临时搭棚,食品加工场所条件简陋;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得不到落实,源头控制有疏漏;特别是餐饮具未能做到及时有效地消毒保洁,食品安全隐患较大。 为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市食药监局采取五项措施指导地区监管单位加强监管:落实制度,紧抓培训,流程把关,广泛宣传,严查严打。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成为我市农村集餐单位打造“放心餐饮”的“范本”。落实责任机制,尤其是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从业人员培训、健康体检、进货查验、食品储存、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做了具体规定,为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设定了标准,同时建立了备案制度,强化全程管控。为了提高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食品安全自律能力,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市食药监局要求农村集餐单位“ 先培训、后上岗”,并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污染及预防控制措施、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诚信体系建设等作为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此外,还加强与乡(镇)政府协作,及时通报信息,指导乡(镇)政府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现场开展指导督查工作,严格做到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对农村聚餐场所加工条件进行前期审查,严把人员健康关、原辅料采购关、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消毒关、食品留样关等,共同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另外,为了营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良好氛围,今年5月,市食药监局为全市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统一制作了600个食品安全宣传展架,并对农村集体聚餐场所、从业人员、加工制作和食品安全管理等提出8项要求。7月份以来,该局专门派出督查组深入农村,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除了农村集餐单位自查自纠、监管单位日常检查和抽检,市民如果发现农村集体聚餐单位有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1233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