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建设通过验收
2014年12月30日至今年1 月8日,国家发改委公示了拟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第二批)名单,阜新顺利通过验收公示,标志着我市全面完成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建设工作。 2007年,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提出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结合阜新经济转型,提出以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为契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并取得了积极进展。2008年,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期限5年);2012 年,被确定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1.35吨标准煤,比2005年降低46%,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2012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为1.25吨标准煤,比2010年降低7.4%,完成了计划指标。 本次公示的33个单位中,全国有26个单位未能通过验收,有7个单位属原则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