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波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辽阳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法治辽阳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
10月11日,市委书记王凤波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
会议审议《辽阳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全面领导、负责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统筹推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合力。要实施综合治理,有效解决影响城市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智慧辽阳建设,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坚持技防和人防相结合,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强化责任考核,将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对贯彻实施不力的,要按规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发生事故或重大问题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议审议《法治辽阳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0年)》。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法治辽阳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不断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用法治建设为全市的振兴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大力培育法治辽阳建设的先进典型,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营造法治辽阳建设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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