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实施备案承诺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区发改局结合项目年建设,打破条条框框,率先求变,实施企业项目备案承诺制度,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区发改局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在建设单位确保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内容真实可靠,就指派专人对建设单位进行一对一精准服务,将项目备案的条件、程序、时限等内容告知申请人。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作出项目备案时限的承诺,通过在线平台完成项目备案。对原来规定的企业备案前需取得的风险评估报告和节能审查报告,企业只要做出承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即可,不再作为备案前置要件,对需省级审批的节能报告,发改局通过下达《节能审查通知》做到提前告知。
目前,区发改局按照备案承诺制度已完成6项企业备案审批。通过试行承诺制,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备案承诺书”,仅风险评估和节能审查两项工作就为项目尽快取得施工手续提前1个多月工作时限,真正把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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