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弓长岭库区3号炸药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关于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
库(弓长岭库区3号炸药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弓长岭库区3号炸药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580907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 库(弓长岭库区 3号炸药库) | 弓长岭区苏家街道茨沟委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拆除现有3#炸药库,在原址重建,建筑面积243㎡,炸药库最大储存量20t | 1、施工期,要严格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2-2016)的规定,加强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的日常管理,施工场地等要采取覆盖、遮挡等环境保护防护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2、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要向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弓长岭分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期厂界噪声要达标排放。 3、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后重复使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 4、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尾气。采用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洒水逸尘,,尾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 5、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破损民爆物品。建筑材料回收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 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破损民爆物品交由公安部门安全处置,一旦发现雷管等发生破损,立即联系当地公安部门集中销毁,破损爆破器材禁止在爆材库内堆存。 6、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机械噪声,机械噪声属非连续性间歇排放,但由于噪声源相对集中,故其噪声幅射范 围及影响程度都较大。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设备,低速行驶,并要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0419-5809070 |
弓长岭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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