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1〕1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
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0年度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
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充分总结本区多年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强化认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规范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贯彻《条例》、《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2010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2010年本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队伍建设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以及实施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月度统计、工作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享使用、业务培训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公开渠道建设等;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各类争议应对和处理等;
(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信息公开深化和推进情况;
(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情况等其他政务公开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改革创新情况;
(十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以及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设想、意见和建议。
三、方法步骤
(一)部门自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重点督查
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
1.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核实依法收费的自查情况;
2.区监察局核实行政申诉处理的自查情况,核实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等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3.区政府法制办核实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4.区保密委提供健全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法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的评估结果;
5.区档案局、区文化局分别提供开展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服务情况的评估结果。
(四)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评估
区政府办公室汇总有关单位评分,并综合考虑其他情况,形成各街道镇、各部门考核评估总分。
四、时间安排
(一)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11年2月14日,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
(二)2011年2月14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报告作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报告),并于2011年2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
(三)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下旬,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四)2011年2月20日前,须提供评估结果或核实自评情况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结果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
(五)2011年3月下旬,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各街道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评估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配合,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认真填写并报送有关考核评估材料,确保本次考核评估取得实效。
***:2010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表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公开 考核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