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旅游局关于上海烁风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公示
上海市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项目:新设立
申请单位:上海烁风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松江区新桥镇莘松路1500弄1494号二层-1
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香珍 福建 女 汉族 50岁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 松江区文广局市场科
监督电话: 57830357 邮编:201600
通讯地址:松江区乐都西路876号4号楼二楼4201室
公示时限: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
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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