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局做好三个认真推进中队垃圾分类工作
自7月1日《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叶榭中队严格按照区局有关垃圾分类检查和执法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谋划,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全力配合镇社区服务中心、镇环卫部门、民兴物业一同开展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检查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发动。中队安排法制员对参与检查执法的正式队员、辅助队员、特保开展了业务专项培训,就新实施的《条例》中的执法要点及各类垃圾分类要求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队员们现场的办案能力。其次,依托社区工作室组织村民、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知识讲座,邀请参与垃圾分类的志愿者、楼组长、网格长一同参加,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另外,中队还结合“3.5学雷锋志愿活动”、“7.15城管开放日活动”、“8.16依法治市”、“春风行动公益招聘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加大社会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和认知度,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
(二)认真制定方案,开展联合检查。中队围绕区局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在《条例》尚未正式实施阶段,中队与镇社区服务中心紧密配合,对辖区内垃圾分类情况开展摸排,对一些没有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并帮助其联系社区志愿者建立好垃圾分类投放点。同时,对各行业开展密集检查,自条例实施后,中队与社区服务中心、民兴物业对辖区内居住区、餐饮、宾馆、商场、农贸市场、学校等多个行业进行执法宣传和检查,通过以教育为主、执法为辅的模式规范了各单位、企业的垃圾分类行为。中队还联合镇环卫部门对辖区内主要道路(辕门路、竹亭路、叶政路、求仁路)上的沿街商铺进行全覆盖宣传和检查,并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和干湿垃圾收集容器。
(三)认真执行《条例》,从严开展执法。通过一段时间的联合检查,辖区内社会公众、企业垃圾分类意识有所提高,参与垃圾分类的意愿也有所上升,逐步建立起了良好的垃圾分类参与氛围。然而,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仍有部分市民、企业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政府部门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对此,中队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辖区内未按要求设置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违规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严格执法,截止目前,中队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270余次,共发放整改单50余份,立案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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