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深入推进法治嘉定建设
法律是一门人人都参与并与之对话的语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公开,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改革要求,嘉定司法部门积极践行“阳光司法”理念,在司法过程中坚持法治思维,深入推进法治嘉定建设,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司法过程不断走向公开透明
“下面,本院对三起决定不起诉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宣告。首先核对相关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这是区检察院按照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在规定的场所内对检察环节终结诉讼的案件实行公开宣告的场景。去年,区检察院司法办案场所投入试运行,“阳光司法”迈出重要一步。“修改后的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更多的司法职责,对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和程序规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检察院检察长阮祝军说。据他介绍,以往询问证人、被害人,甚至讯问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往往在控申接待室或办公室、会议室进行,执法办案透明度和规范性很难体现。现在,讯问室配置了高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这些技术的应用,对推动办案方式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化意义重大,能有效提升执法的公信力。”阮祝军说。
法院如何做到审判的阳光透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直播,有序开展公众查阅诉讼档案。”区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杨鹰飞说。去年11月,嘉定计划增加57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和监督司法的作用。同时,一系列信息化手段早已“上马”,区法院重点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公众查阅诉讼档案等工作。据统计,去年判决书上网5000余篇,上网率达83%;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1600余件次;2011年至2013年,共对100余件案件开展网络庭审直播。
让法律的力量体现在市民生活中
法律如何保障嘉定经济社会发展?“要惩处邪恶,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在司法案件中必须坚持法治思维,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志宏说。法院作出判决后经常会遇到“老赖”,“执行难”正在影响司法的权威,然而,区法院每年的“集中执行”,对“老赖”来说则是一个巨大的威慑。今年元旦前夕,家住江桥镇的市民李霞(化名)终于从前夫手中拿到2万多元的欠款,之前,前夫迟迟未按法院裁决履行义务,李霞寻找多次总是找不到人影,于是,李霞向区法院申请执行。近些年来,针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老赖”,区法院制定了强化执行威慑措施,据统计,已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11人次,对47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在树立法律权威的同时,区检察院在指控犯罪中,对公共安全也给予高度重视,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比如,去年的“彭某在高速公路逆行套卡”一案中,就暴露出道路设施不尽完善和管理有漏洞等问题,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强化设施建设和道路监管。“像这些公共资源,一旦受到侵害,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是极大的,后果将比较严重,对此我们必须严厉打击。”该案承办检察官说。今年,区检察院还将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以及“两抢一盗”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民人身财产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案件的监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公众安全感。
来源:《嘉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