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统筹资金鼓励推进职业技能竞赛若干政策的通知
杨人社〔2018〕53号
关于印发《杨浦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统筹资金鼓励推进职业技能竞赛若干政策》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本市《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沪委办发〔2018〕24号)中完善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提升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15〕78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本区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杨府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运用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统筹资金,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推进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各级技能竞赛资助办法,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杨浦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统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实施细则》(杨人社〔2016〕58号)中关于推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比武活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1.杨浦区扶持世界技能大赛资助办法
2.杨浦区激励参加市级技能竞赛资助办法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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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扶持世界技能大赛资助办法
为全力备战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加大世赛后备选手梯队培养选拔力度,鼓励获奖选手,以世赛为引领,推动本区技能竞赛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本区世赛基地、集训单位、获奖选手及其专家组团队给予工作资助。
一、资助对象
1.本区中职学校、高等院校、企业。
2.本区培养的获奖选手及其专家组团队。
二、资助条件
1.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认定的世赛在沪中国集训基地。
2.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认定的世赛上海选手培养基地。
3.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世赛全国选拔赛上海选手集训牵头单位。
4.在世赛上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本区培养选手及项目专家组团队。
三、资助标准
1.世赛在沪中国集训基地,在一届世赛备战期内,每个项目按市的资助标准给予1:0.5配套工作资助。
2.世赛上海选手培养基地,每个项目每年按市的资助标准给予1:0.5配套工作资助。
3.世赛全国选拔赛上海选手集训牵头单位(非世赛基地单位),每个项目按实际支出的6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工作资助。区级资助与市级资助总额合计不超过单位实际支出。
4.对在世赛上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本区培养选手及项目专家组团队按市奖励标准给予等额配套奖励。奖励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事一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纳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5.本区培养的世赛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杨浦区拔尖人才”、“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获奖选手所在单位优先推荐“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获奖选手教练优先推荐“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世赛全国选拔赛成绩突出的上海集训单位优先推荐“上海市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
四、资助用途
世赛基地以及集训单位的资助资金可用于基地建设,场地设备租赁使用,耗材工具购置,以及专家、教练、翻译、选手等劳务费、差旅费和生活补贴等方面。
五、资助申请
1.申请材料
资助申请报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地或集训单位认定文件;资助对象实际费用支出明细(加盖学校公章)。市、区世赛获奖选手及专家团队表彰决定;奖金分配明细表(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流程
资助对象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资助申请材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拨付到资助对象的银行账户。
六、资助要求
1.受资助的世赛基地以及集训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所承担世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为选手培养提供必需的保障和支持;坚持对标世赛标准,提高选手参赛水平,积极为国家和本市输送优秀选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体制,带动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受资助的世赛基地以及集训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自觉接受区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获得奖励的世赛选手及项目专家组团队要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推动本领域整体技能水平提升,协助本区共同开展技能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七、其他
资助对象既是世赛在沪中国集训基地,又是世赛上海选手培养基地的,可按规定分别申请工作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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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激励参加市级技能竞赛资助办法
为提升本区技能人才水平,打造杨浦职业技能竞赛品牌,激发本区培训机构、企业及优秀技能人才参与市级竞赛的热情,对参赛选手和相关单位给予补贴。
一、补贴对象
参加市级竞赛的相关机构、企业及个人。
二、市级一类竞赛补贴政策
(一)赛前培训费补贴
推举3人及以上代表杨浦区参加市级一类竞赛的机构或企业,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参照5000元/人的补贴标准给予赛前培训费补贴。补贴用于培训过程中发生的授课费、能源补贴费等费用。
(二)实训耗材费补贴
代表杨浦区参加市级一类竞赛,获得团体名次的推荐单位分别予以1-3万元工作资助(金奖3万元、银奖2万元、铜奖1万元),主要用于实训耗材、工具购置等。
(三)误工费补贴
代表杨浦区参加市级一类竞赛的个人,参赛期间,给予1000元/人/天的误工费补贴。
(四)获奖选手奖励
参加市级一类竞赛获得名次的个人按市奖励标准给予等额配套奖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市技术能手”评选。
三、市级二类竞赛补贴政策
(一)赛前培训费补贴
经事先报备同意,参加市级二类竞赛的机构或企业按实际参赛成绩合格人数给予赛前培训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市竞赛赛前培训补贴与社会化培训补贴差额部分予以100%补足。补贴用于培训过程中发生的授课费、能源补贴费等费用。中职学校、高等院校在校生参照执行。
(二)实训耗材费补贴
承担赛前培训任务的机构,按实际参赛鉴定考核人数,给予400元/人的一次性实训耗材费补贴,补贴主要用于实训耗材、工具购置等。部分竞赛难度较高、耗材较多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依申请可增加50%的补贴。
(三)获奖选手及单位奖励
1.参加市级二类竞赛获奖的个人,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2.宣传发动深入并组织3人以上参赛的单位,授予团体优胜奖,颁发奖状和铜牌。对赛前培训组织管理有序的培训机构,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状和铜牌。
(四)展示型竞赛项目补贴
需要开展赛前集训的展示型竞赛项目,经事先报备同意,按照30元/课时/人的标准对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费补贴,补贴课时不超过60课时。补贴用于培训过程中发生的授课费、能源补贴费等费用。
(五)竞赛承办单位补贴
市级二类竞赛组委会委托的承办单位按承办项目的规模给予承办费补贴,1万元/项目。补贴用于竞赛宣传推广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等。
四、补贴申请
(一)申请材料
市级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表彰决定;实际参赛人员、鉴定人员花名册。
(二)申请流程
竞赛结束后,补贴对象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补贴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到竞赛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