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上海乐文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鲍玲芸、张翼卿:
你们于2018年4月申请举办“上海乐文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已收悉,经杨浦区师源教育评估事务所对学校进行设置评估后,基本符合《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沪府办发〔2017〕82号)相关要求。现经我局审定,同意设置上海乐文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层次:中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办学类型:文化类;办学场地:国和路346号上海市江湾体育场环廊180-184室。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精神,依法治校,规范办学。
学 校 名 称 负责人
上海乐文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金梅娣
许可证编号 131***********9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