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部署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报道:6月1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和上海市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宝山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文雄,副区长陈升平出席会议。
会上,徐文雄从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深入阐述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徐文雄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解决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为此,要抓住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抓好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查处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等各个环节,确保全区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副区长陈升平传达了全国和上海市有关会议精神,并具体部署本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据悉,宝山区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三项主要任务是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方面工作重点是:突出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领域中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突出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突出公共权力大、自由裁量权大的政府机关及公益性强、有垄断性质的重点单位;突出查办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
宝山区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56693598;举报信箱:密山路5号A410室,邮编:201900;举报电子邮箱:sbw@baoshan.sh.cn。
名词解释
商业贿赂: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以获得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等名目,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地给予对方现金、实物及其他各种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