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身边好人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党委(党工委)宣传部门,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宣传部门,各区级机关宣传部门,各人民团体宣传部门,各新闻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动社会各方力量,聚焦先进典型、凡人善举,积极营造为好人点赞、为好事叫好、为好风尚鼓掌的良好社会氛围,决定在全区开展“身边好人”微电影大赛,通过微电影展现身边的感人故事,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力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全面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凝聚精神力量。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宝山区委宣传部
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宝山报社、
宝山广播电视台、宝山政府门户网站
二、活动内容
面向全区各单位宣传部门和社会各界,选树身边典型,依托“身边好人”微电影大赛这一载体,从身边人、身边事入手,以小见大,以情感人,以小故事和多媒体为艺术手段,见典型、见事迹、见精神,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微电影征集评选、线上展映和线下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2015年12月
四、参与方式
登录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bsq.gov.cn),并打印《“身边好人”微电影作品报名表》,将申报表、完整作品、电影海报或截图,用光盘寄送至中共宝山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密山路5号A205室),完成报名和作品提交。(海报或片名截图须大于500K)
五、作品要求
(一)投稿时间
在8月下旬、10月下旬、12月下旬,将分别举行微电影集中展播展映活动,其中12月下旬,将举办全区性集中主题展映。首批作品提交请在8月5日前完成。第二批作品提交请在10月5日前完成,第三批作品提交请在12月5日前完成。
(二)作品标准
1.影片时间:建议不超过10分钟;
2.影片格式:.wmv |.avi |.mpeg |.mov |.mp4 |.flv |.rmvb
3.影片分辨率:标清(720*576dpi)或高清(1980*1080dpi);
4.色彩:彩色黑白皆可;
5.语言:只要符合主题,普通话、方言均可;
6.字幕:需配中文字幕。
(三)内容要求
1.以微电影为表现方式,结合故事情节,通过表现身边先进典型故事、凡人善举等元素反映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2.鼓励在影像风格、美学追求和制作水准等艺术与技术方面有优良表现。
3.作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四)版权要求
1.团队提交作品之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身边好人”微电影作品报名表》上填的“申报人”负责。
2.提交作品必须由“申报人”原创,“申报人”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权益纠纷。如若出现任何权益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奖项权利。
3.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六、展播宣传
1.按照微电影作品的内容、传播效果、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由专家评委会组织初评,初评作品即可参与在宝山广播电视台、重点街区大型电子显示屏以及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处开展的展播展映活动。
2.获奖作品由主办方制作视频光盘,下发基层单位,组织学习观看。
七、奖项及奖励
通过专家评审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初评作品中评选出各奖项。
评委会大奖: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银奖2名奖金5000元
铜奖3名奖金3000元
优秀作品奖:
优秀作品奖10名奖金2000元
八、活动要求
(一)各街镇、园区、委办局宣传部门
1.围绕活动主题在本地区、系统、单位开展征集、制作活动,积极提交符合条件的微电影作品,并组织好展映活动。各街镇、园区及大口委办局原则上提交不少于一部微电影作品,鼓励多创作。每单位确定1名联系人,便于统筹协调。
2.通过本地区、系统、单位移动传媒渠道、重点街区大型电子显示屏、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放映厅、企业文化活动室等阵地积极开展群众性线下展映活动。
3.积极发动本地区、系统、单位新媒体影响力较大的团体及个人,及时转发关于活动的微博、微信。
(二)区各主要媒体
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关注、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在主页醒目位置设置微电影活动链接。宝山广播电视台积极开展优秀微电影作品展映活动。区新闻单位要做好新媒体宣传,与新闻报道形成良性互动。
九、联系方式
1. 活动联系人
区委宣传部宣传科潘隽、龚昊君56691011*1666,1665
2. 作品提交地址
区委宣传部宣传科(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A205室),邮编:201999。
***1:“身边好人”微电影作品提交汇总表
***2: “身边好人”微电影作品报名表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宣传部
2015年6月9日
相关***:
17号文(关于开展微电影大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