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系统内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JC3900000-2021-022发布机构:区国资委标题: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系统内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号:静国资委综〔2021〕3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成文日期:2021-04-16发布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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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系统内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系统内城镇房屋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
根据近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静安区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控工作。区国资委成立领导小组,由书记、主任戴俊任组长,二级调研员张寄晨任副组长,各区管企业分管领导为成员,国资委综合协调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区管企业应按照文件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意识。各区管企业要分别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加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积极整改。各区管企业要以文件内容认真
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
三、确保信息畅通。各区管企业要按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
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1.《关于印发静安区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方案》。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