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在临港新片区试点强化竞争政策
昨日,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在临港新片区正式启动。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批复下,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11条措施。
11条措施围绕以改革促进开放、以市场引领创新、以竞争激发活力、以监管守护公平、以文化培育环境5个方向,完善竞争政策框架体系,充实竞争政策实施工具,助推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临港新片区将试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分析等多种审查手段,推进审查专业化。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生的经营者集中,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压缩审查时限,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推进申报便利化,支持临港新片区及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同时,探索实施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对垄断协议行为进行分类监管,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依法豁免,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经营者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
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健全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并完善公平竞争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其中,支持探索在临港新片区实行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鼓励实行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提高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完善工作程序,及时受理和回应社会公众诉求。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依法治市等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增强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较多的行业和区域实施重点抽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另外,11条政策中提出,建立竞争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政策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互促叠加作用。着力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充分运用重大复杂案件经济分析和研究论证方法,加强反垄断执法。建立竞争政策实施评估机制,选取本市落实“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国家战略及民生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研究发布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竞争状况白皮书,增强竞争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竞争执法实践和竞争规则创新提供支持。
最后,政策还在制度供给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方面推出了具体措施,提出结合临港新片区具体情况,探索建立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的竞争政策系列制度规则,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制度体系。制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指导经营者建立竞争合规制度,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市场竞争,并通过培训指导服务,提高经营者的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