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云调解隔空解纠纷
近日,凭祥市人民法院保税区人民法庭联合那艾边境派出所在凭祥物流园成功调解一起跨国运输纠纷案件。
今年6月17日,长住在泰国的货主汪某将一柜19吨重、价值约70万元人民币的榴莲,委托泰国运输公司承运至凭祥物流园。泰国运输公司于6月21日将该柜榴莲从泰国送达越南境内,后转交给越南运输公司承运,于6月30日送达凭祥物流园。随后货主汪某委托凭祥当地报关公司清关。在开柜验货时,报关公司发现榴莲已部分开口,经过调取温度计监控,发现该冷柜在越南至中国段运输期间,出现多次长达一小时未打冷情况。为了避免损失扩大,汪某与运输公司一致同意先将榴莲拉往河北石家庄售卖。经统计,售卖后仍亏损人民币约20万元,于是,报关公司根据货主汪某的指示强行将越南货车扣押在凭祥物流园长达14天,越南货车司机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那艾边境派出所接到求助电话后,迅速启动“派出所+法院”涉外联合调解模式,请求凭祥法院进行联合调解。凭祥法院立刻派出保税区人民法庭涉外调解经验丰富的黄法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黄法官到达凭祥物流园后,实地察看越南货车情况、详细了解纠纷起因,召集双方开展调解。此次纠纷的分歧在于双方就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货主一方坚持要求赔偿20万元损失才愿意放行车辆,而越南运输公司一方则认为其与货主汪某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就该事件至多是将运费免除。
面对这种情况,黄法官通过越南货车司机、报关公司拨通了汪某及泰国、越南运输公司的电话,一次周旋于泰国与越南之间的跨国电话调解正式开始。通话过程中,黄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向各方就案情进行细致讲解分析,客观解释说明,积极劝解他们各退一步。最后货主汪某明白自己与泰国运输公司并未签订国际联运合同,强行扣留越南货车属于不当行为;越南运输公司也认识到货物毕竟是在其承运范围内发生了问题事故,自身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经过保税区人民法庭与那艾边境派出所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泰国运输公司先行赔付人民币10万元给汪某,越南运输公司再向汪某赔付人民币3万元,共计13万元。汪某也同意放行车辆。
此次调解,打破了时空的阻隔,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凭祥法院化解涉外矛盾纠纷的又一生动实践,为营造良好和谐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黄学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