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组织召开高明区2019年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推进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精神和要求,10月15日上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召开了2019年高明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通过集中学习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交流汇报工作推进情况的形式,了解各单位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情况,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开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梁章文同志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意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住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12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共2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盛杰同志主持。会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读了《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让与会单位对乡村人才振兴的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要求、完成时间等内容有更加清晰明确,进一步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和目标任务。接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汇报。
最后,梁章文同志根据省、市、区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精神,以及区委副书记徐舟同志在调研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有关指示、要求,就进一步健全我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全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提出四点工作意见:一是认真理解好什么是“乡村人才振兴”。在认真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深入学习领会实施方案的任务和分工,明确和统筹好本单位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责任到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部署,思考月度、季度、年度的工作安排部署,发挥集体智慧,做到有方案、有举措、有行动,切实推动本单位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再重视、再梳理。在注意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做到工作有推进,方法有创新,成效有突破。四是上下联动,共同配合。加强与镇街、乡村的工作联系,把乡村人才振兴的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同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材料的报送,进一步明确了报送要求,定期总结工作成效,并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