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多措并举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精神,近日,县法院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多措并举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能,积极为县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确保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一是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刻认识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等工作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妥善审理商事案件,有效调整和规范经济关系。强化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的司法理念,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断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对因债务纠纷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商事案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做到快立案、快结案、快执行,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
三是着力规范司法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理念,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恪尽责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