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我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十六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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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11日发表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在过去十五年每年上涨的基础上,今年将再次迎来上调。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区委区政府“五大行动”,深入推进“两湖创新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从2023年1月份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91元提高到437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21元提高到467元(坛人社发〔2023〕15号);从2023年1月起,将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16元提高到921元(坛人社发〔2023〕16号)。
区人社局将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落实我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上调工作,为打造美丽常州金坛样板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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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9:54: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