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11月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强化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保障能力,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个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号)等文件精神,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县为主,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二是全面统筹,县为主体;三是精准施策、突出重点;四是权责对等、激励约束;五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总体要求
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支农投入新格局,实现乡村产业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口进一步增收致富。
四、统筹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包括自治区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具体包括: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扶贫部分)、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包括森林经营补助、重点区域绿化补助、湿地补助、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自然保护区综合能力建设补助)、古树名木管护补助、林业经营性产业发展补助)、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向)、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于服务(工作经费除外)、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库区脱贫县部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方向)、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自治区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五、整合资金额度
2022年全县统筹自治区财政涉农资金规模273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整合资金实际投向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坚持与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紧密挂钩,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选择重点项目,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优先安排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促进产业提质增收,提高农村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具体投向内容为:
(一)农业生产发展1473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770万元,其他产业项目703万。
(二)农村基础设施1241万元,其中水利项目1***万元,道路建设项目347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00万元,其他项目30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23万元,其中雨露计划项目23万元。
七、年度建设任务
(一)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1.2022年华兰镇种桑养蚕项目(集体经济)
(1)项目责任单位:华兰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华兰镇华兰村、俊仁村、那岩村、华城村、叫宝村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1.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种植120亩桑树,带动群众种桑养蚕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2.建设种桑基地及养蚕基地各一个。
(5)补助标准:种桑0.84万元/亩;养蚕基地建设(含蚕种,人工护理费等)100万元/个。
(6)效果目标:桑叶按县指导收购价1.5元/斤计算,亩产值可达4500-7500元,桑树基地年产值可达35-50万元,第二个生产周期可收回成本,之后每年扣除生产成本后村集体经济可收入20-30万元。带动周边群众(或脱贫人口)务工护桑、采桑达45人以上,可为群众增加务工收入15-20万元。养蚕基地可为周边群众带动务工3人,务工收入9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可达25万元左右。种桑养蚕项目为村集体经济每年创收40万元以上。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2.2022年那琴乡种桑养蚕项目(集体经济)
(1)项目责任单位:那琴乡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那琴乡那琶村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新建种桑养蚕示范园,种植桑树约80亩;利用闲置的逢通小学校区建设蚕房和共育室。
(5)补助标准:土地租金0.02万元/亩;土地清表0.05万元/亩;桑树种植0.25万元/亩;蚕房和共育室15万元/个。
(6)效果目标:一是通过聘请桑树种植员、桑蚕饲养员、蚕舍清理消杀、成茧剥茧、桑叶运输等约50人(其中脱贫人口不少于15人),为农户提供就业和务工岗位;二是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协议,由合作社为农户提供桑蚕幼虫及提供技术支持,并通过县里提供的企业名单保价回购蚕茧解决销路,带动农户增收;三是桑蚕基地年产约1万斤蚕茧,扣除成本,预计每年村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3.2022年南屏瑶族乡乔贡村养鱼项目(集体经济,续建)
(1)项目责任单位:南屏乡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南屏乡乔贡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为二期投资,预计2022年4月竣工。
(4)建设任务:疏通清理河道,建设引水沟渠,购买鱼苗,种植草料。
(5)补助标准:1.07万元/亩
(6)效果目标:通过土地流转租赁农户的荒地10年,建设28亩清水养鱼基地,年饲养鱼苗2万尾,预计年收益8万元。带动5户脱贫户就业。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4.2022年平福乡伟华村肉牛养殖项目(集体经济)
(1)项目责任单位:平福乡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伟华村太苏屯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建设牛栏500平方米,养殖肉牛30头
(5)补助标准:建设牛栏0.06万元/平方米;肉牛1万元/头。
(6)效果目标:发展肉牛养殖,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6万元以上,带动周边群众务工10人,增加群众务工收入人均2000元以上。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
5.2022年思阳镇明哲村牧草种植项目(集体经济)
(1)项目责任单位:思阳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明哲村达丁屯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7月竣工。
(4)建设任务:种植牧草150亩,购买大型犁耕机、大型收割机、大型打包机各1台。
(5)补助标准:种植牧草0.2733万元/亩;大型犁耕机15万元/台;大型收割机30万元/台;大型打包机14万元/台。
(6)效果目标:预计第一年收益4.6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收益30万元,带动群众就业200人,受益脱贫户46户,共163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6.2022年思阳镇易和村牧草种植项目(集体经济)
(1)项目责任单位:思阳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易和村古龙屯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7月竣工。
(4)建设任务:种植牧草100亩
(5)补助标准:0.2万元/亩
(6)效果目标:预计第一年收益1.6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收益15万元,带动群众就业120人,其中脱贫户41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7.上思县公正乡三英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村集体经济)
(1)项目责任单位:公正乡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公正乡三英村
(3)时间进度:2022年6月开工,2022年9月竣工。
(4)建设任务:安装供水、供电系统;厂房地板磨平渡漆;购买真空包装机、切丝机、烘干机等。
(5)补助标准:室内电线16平铝线0.0088万元/米;供水管道32mmPE热熔管道0.0045万元/米;地面磨平涂漆0.0045万元/平方米;真空包装机0.76万元/台;切丝机0.46万元/台;烘干机0.47万元/台。
(6)效果目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达到6万以上,带动周边群众务工18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8.2022年上思县在妙镇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
(1)项目责任单位:在妙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在妙镇驮从村
(3)时间进度:2022年10月开工,2023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在妙村、昌菱社区、驮从村、平良村联营共建,流转土地约240亩,发展蔬菜种植。
(5)补助标准:0.625万元/亩
(6)效果目标:通过与村级合作种植特色产业蔬菜等一系列产品,带动村级经济收入,带动村民增收,带动群众就业300人,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实现乡村振兴。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
9.2022年上思县肉牛产业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建设地点:上思县
(3)时间进度: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1.盘活剩余闲置牛场 2.升级改造生态养殖栏舍 3.新建生态养殖牛栏 4.引进架子牛、种牛 5.牛产业见犊补母 6.建设优质人工牧草基地 7.加强牛产业培训、服务
(5)补助标准:补贴资金不超过总投资50%;改造升级生态栏舍0.005万元/平方米;新建生态栏舍0.015万元/平方米;引进架子牛土牛0.1万元/头,良种牛0.2万元/头;引进种牛土牛0.2万元/头,良种0.25万元/头;见犊补母土牛0.05万元/头,良种0.1万元/头;人工牧草种植0.03万元/亩。
(6)效果目标:盘活80%闲置牛场;引进架子牛500头以
上;引进种牛500头以上;全县新增牛犊见犊补母政策全覆盖;种植人工牧草2000亩以上;改造新建生态栏舍1万平方米。项目惠及60个以上牛养殖场,带动300户群众发展牛产业生产,增加全县牛存栏数3000头以上,带动牧草种植及秸秆饲料化利用,农民增收1700万元,带动群众就业超1000人,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实现乡村振兴。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10.2022年产业奖补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建设地点:上思县
(3)时间进度:2022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全县范围内开展产业以奖代补
(5)补助标准: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每户每年产业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 5000元。
(6)效果目标:通过实施特色产业扶持,激发脱贫群众产业致富内生动力,做优做强我县县级“5”和村级“3”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11.2022年上思县农产品产销对接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建设地点:南宁市
(3)时间进度:2022年7月开工,2022年9月竣工。
(4)建设任务:支持4个企业参加第20届中国广西-东盟食品交易博览会
(5)补助标准:展位费0.68万元/位,布展费0.07万元/个。
(6)效果目标:助力我县食品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推广产品、宣传品牌、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助推我县农产品、食品发展。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1.2022年上思县西部片区净化工程(二期)
(1)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
(2)建设地点:叫安镇那午村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开工,2023年5月竣工。
(4)建设任务:新建水厂,埋设旧水厂清水池至新建水厂段引水钢管,埋设新水厂高位清水池至原管网段球墨铸铁输水管道,更换原变压器,置换旧凤凰水厂的输水管网各类闸阀等。
(5)补助标准:0.0118万元/人
(6)效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饮水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成后可解决45185人饮水困难的问题,其中涉及脱贫户108户,贫困人口442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
2.2022年上思县叫安镇杆青村供水扩网工程
(1)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
(2)建设地点:叫安镇杆青村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铺设PE管dn32(1.6MPa)管路2000米、PE管dn63(1.25MPa)2550米、PE管dn75(1.0MPa)900米,建设闸阀井6座,安装闸阀、水表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
(5)补助标准:0.1354万元/人
(6)效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饮水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成后可解决406人饮水困难的问题,其中涉及脱贫户23户,脱贫人口76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万元。
3.2022年上思县思阳镇江平社区古直屯供水扩网工程
(1)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
(2)建设地点:思阳镇江平社区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铺设PE管dn32(1.6MPa)1100米、PE管dn75(1.0MPa)1750米,建设闸阀井3座,安装闸阀、水表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
(5)补助标准:0.0819万元/人
(6)效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饮水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成后可解决183人饮水困难的问题,其中涉及脱贫户1户,脱贫人口3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
4.2022年上思县在妙镇联合村不偷屯饮水扩网工程
(1)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
(2)建设地点:在妙镇联合村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铺设PE管dn32(1.6MPa)1350米、PE管dn63(1.25MPa)1200米,PE管dn90(1.0MPa)1650米,建设闸阀井2座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
(5)补助标准:0.023万元/人
(6)效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饮水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成后可解决650人饮水困难的问题,其中涉及脱贫户42户,脱贫人口159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
5.2022年上思县公正乡吉彩村集中供水配套工程
(1)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
(2)建设地点:公正乡吉彩村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安装架空线安装工程800米、安装50kVA变压器台架及50kVA变压器台架杆上设备、12m/Φ190普通电杆6根,电器调整试验等。
(5)补助标准:0.0153万元/人
(6)效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饮水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成后可解决1169人饮水困难的问题,其中涉及脱贫户20户,脱贫人口69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万元。
6.2022年上思县在妙镇佛子村佛子水塔供水配套工程
(1)项目责任单位:水利局
(2)建设地点:在妙镇佛子村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安装架空线安装工程3200米、变压器、12m/Φ190普通电杆9根,12m/Φ230加强电杆3根,15m/Φ190普通电杆1根,电器调整试验等。
(5)补助标准:0.0103万元/人
(6)效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饮水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成后可解决2514人饮水困难的问题,其中涉及脱贫户84户,脱贫人口310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万元。
7.2022年华兰镇叫宝村澳洲坚果园产业路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上思县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华兰镇叫宝村
(3)时间进度:2022年2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汪甫屯村集体经济项目50亩澳洲坚果园产业路0.89公里。水泥路面宽度3.5米,厚度0.18米。
(5)补助标准:65.16万元/公里
(6)效果目标:完善叫宝村汪甫屯50亩澳洲坚果,年产值约70万元的产业园交通基础设施,方便当地404人的生产出行,其中受益脱贫户22户,脱贫人口99人。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效。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081846万元。
8.2022年华兰镇叫宝村养殖场产业道路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上思县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华兰镇叫宝村
(3)时间进度:2022年2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叫宝村降针屯四百头猪养猪场,硬化一条产业路(含35米挡土墙)0.379公里,水泥路面宽度3米,厚度0.18米。
(5)补助标准:79.15万元/公里
(6)效果目标:完善叫宝村降针屯年饲养400头,年产值约80万元的生猪养殖场交通基础设施,方便当地404人的生产出行,其中受益脱贫户22户,脱贫人口99人。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效。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596287万元。
9.2022年华兰镇俊仁村六兰屯入屯道路建设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上思县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华兰镇俊仁村
(3)时间进度:2022年2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建设入屯硬化道路1.086公里,路面宽度3米,厚度0.18米,约36米漫水桥一座。
(5)补助标准:46.04万元/公里
(6)效果目标:建设完成俊仁村六兰屯入屯道路路面硬化,进一步完善当地基础设施,方便472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2户,脱贫人口98人)的生产出行,巩固脱贫成效。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682808万元。
10.2022年南屏瑶族乡江坡村江坡屯天涯桥建设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上思县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南屏乡江坡村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7月竣工。
(4)建设任务:新建3X10米现浇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桥长38米,全宽6米,U型桥台,双柱式墩,明挖扩大基础;桥头引道长约90米。
(5)补助标准:100万元/座
(6)效果目标:进一步完善江坡村江坡屯的交通基础设施,方便当地25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9户,脱贫人口139人)的生产出行,巩固脱贫成效。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11.2022年那琴乡那琶村厚代屯入户道路建设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上思县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那琴乡那琶村
(3)时间进度:2022年2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建设入屯硬化道路1.175公里,路面宽3米,厚度0.18米
(5)补助标准:51.06万元/公里
(6)效果目标:建设完成那琶村厚代屯入屯道路的路面硬化,进一步完善当地基础设施,方便当地111人(其中受益脱贫户8户,脱贫人口24人)的生产出行,巩固脱贫成效。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
12.2022年那琴乡标榜村叫林屯路面维修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上思县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那琴乡标榜村
(3)时间进度:2022年2月开工,2022年6月竣工。
(4)建设任务:新建现浇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47米,共214立方米;维修路面长60米,宽3.5米。
(5)补助标准:250万元/公里
(6)效果目标:修复标榜村叫林屯入屯道路的损毁路段,解决当地565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0户35人)出行难问题,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效。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39059万元。
13.2022年上思县农村入屯道路维修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2)建设地点:在妙镇、那琴乡、公正乡
(3)时间进度: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0月竣工。
(4)建设任务:在在妙镇、那琴乡、公正乡进行入屯道路维修。
(5)补助标准:60万元/公里
(6)效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方便当地约50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0户,脱贫人口50人)出行,巩固脱贫成效。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万元。
14.2022年公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公正乡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公正村福渠屯、枯标屯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4月竣工。
(4)建设任务:福渠屯环村屯硬化道路2000平方米、新修入屯牌匾、新建挡土墙180平方米、回填池塘350平米、污水排水沟500米。枯标屯硬化道路1400平方米、污水排水渠600米等。
(5)补助标准:环村屯路面硬化0.02万元/平方米;污水排水渠0.03万元/平方米。
(6)效果目标:保证村民房前屋后的整洁,完善本村屯的污水排放,提高村民出入路面的整洁,提升群众满意度。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15.2022年华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华兰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华兰村大路屯、贡口屯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修建排水沟、房前屋后整治、污水治理、入户道路(巷道)、村容村貌等。
(5)补助标准:排水沟(含人工费、材料费)0.009万元/米;巷道硬化(2米宽)0.03万元/米;太阳能照明0.08万元/盏。
(6)效果目标:完善大路屯、贡口屯的人居环境,修建排水沟、对上述两屯进行房前屋后整治、亮化、污水治理、入户道路(巷道)的硬化、屯道路的亮化及村容村貌整治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16.2022年那琴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那琴乡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桃岭村上南屯、那琴村屯良屯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4月竣工。
(4)建设任务:修建排水沟、房前屋后整治、污水治理、入户道路(巷道)、村容村貌等。
(5)补助标准:巷道硬化50万元/公里、排水沟0.08万元/米。
(6)效果目标:有效治理污水横流、有效整治环境卫生,总受益群众133户,488人,着力提升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
17.2022年平福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平福乡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那明村、平福村、伟华村、雄杰村、岽僚村、六改村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道路硬化、房前屋后改造、修建挡土墙、修建排水沟、生活垃圾处理及臭水塘整治等。
(5)补助标准:道路硬化60万元/公里;房前屋后改造0.0075万元/平方米。
(6)效果目标: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受益人口为1795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
18.2022年思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思阳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思阳镇明哲村、玉学村、易和村、广元村、江平社区、昌墩村、华加社区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0月竣工
(4)建设任务:安装安全护栏、房前屋后整治、入户道路(巷道)、水沟治理、改善村容村貌等。
(5)补助标准:巷道硬化0.05万元/米,排水沟加盖板0.035万元/米,清淤加盖板0.035万元/米。
(6)效果目标:有效治理污水横流、有效整治环境卫生,总受益群众400人,着力提升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19.2022年上思县江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发改局
(2)建设地点:上思县江平安置点
(3)时间进度: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江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便民充电桩、原有路灯灯泡更换、房屋防护网逃生窗等项目。
(5)补助标准:充电桩0.73万元/个;路灯灯泡0.043万元/个;房屋防护网逃生窗0.03万元/个。
(6)效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江平安置点居民生活条件。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解决安置点居住人员电动车充电难、小区内路灯昏暗等问题,惠及住户635户2708人,其中涉及脱贫户581户,脱贫人口2469人。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
1.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
(1)项目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2)建设地点:上思县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4)建设任务: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学历教育、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补助。
(5)补助标准: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属于2016年以来脱贫户、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含顶岗实习期),按15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属于2014、2015年退出户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含顶岗实习期),按10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属于2016年以来脱贫户、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家庭中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2014年、2015年退出户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600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属于2016年以来脱贫户、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家庭中补助50元/人次,2014、2015年退出户补助40元/人次。
(6)效果目标:学历教育补助方面,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应补尽补,按时补助。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传授先进生产经验与先进技术,提升农户生产发展能力,促进增产增收。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方面,补助对象自主参加乡村振兴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7)资金安排: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万元。
八、明确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重点审核整合方面资金来源及资金管理要求,并做好整合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及备案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完善相应的项目库;县乡村振兴局等项目主管部门重点审查项目是否源自项目库,以及项目安排是否合规等。县审计局负责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其他部门根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相应项目,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加强对整合资金项目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
九、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农资金统筹工作由县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制定报备、预算支出科目调整由县财政局提出,经县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经县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二)规范运行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等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统筹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严格实行执行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绩效考核制等。切实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建设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并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三)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做到“七个不准”:
1.不准借统筹整合使用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2.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和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
3.不准用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不准用于医疗保障及购买各类保险。
5.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和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
6.不准用于平衡预算、偿债或垫资、回购及注资企业、设立基金。
7.不准用于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四)切实加强监管。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整合资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中,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慢的,或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超出整合方案实施相关项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推进信息公开。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其他事项
年度资金整合方案中项目的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计划时间进度、实施地点和责任单位等具体详见***表格。
***:上思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