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足水文章答好生态卷
水清岸绿的钦江青年水闸段 褚迺钦摄
近年来,市河长办高度重视钦江治理工作,以“砸锅卖铁、拆屋当瓦”的决心,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扎实推进钦江水质综合治理,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推进钦江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逐步向美丽幸福河湖迈进,增强沿岸人民的幸福感。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态的有效举措。2017年元旦,******在新年贺词中发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令。2017年11月,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钦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式开展。
坚持生态优先 推进绿色发展
我市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落实市、县(区)、镇(街道)、村四级河长,实现了四级河长湖长全覆盖。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六项制度,并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河长巡河和江河保洁等制度,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加强基层河长业务培训,较好地提升了基层河长业务水平。加强了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在钦州日报和市、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河长名单,全市设立了1121块河长公示牌,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相关宣传活动,通过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我市河长制工作亮点,增强公众对河长制以及河长制工作进展的认识了解。另外,我市围绕建设“江海宜居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河长主导、部门联动、系统治理、齐抓共管”的河长制工作格局,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探索“河长+”模式 解决复杂水问题
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是河湖保护的初心。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建设具有钦州特色的“河长+”工作模式。
“河长+段长”实行网格化管理。2019年,市河长办印发《钦州市钦江钦南、钦北河段保洁示范点实施方案》,以钦南区、钦北区为试点,先行先试,以“河长加段长” 不断靠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实施“河长+段长”模式以来,共清理漂浮植物及漂浮垃圾2万余吨,清理沿岸菜地500平方米,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治水网格体系。
“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目标,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协议》,明确了“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的信息实时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与协调配合等协作内容,为“河长制”工作注入检察力量,充分发挥河长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的效率,为河湖治理和河长制的运行提供了更坚强的法治保障。通过市级河长联合市检察院针对重点难点“四乱”问题开展巡河工作,利用法治力量,倒逼县(区)级人民政府,整改沿江违建“四乱”问题37个,水库围坝问题20个,非法采砂问题5个。
“河长述职+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20年3月10日,市委书记、总河长许永锞调研钦江治理情况期间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好“河长制”,健全各级“河长”述职制度,从严考核问责,让“河长制”的考核“长牙齿”。通过建立河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和河长制考核机制,推进河长切实履职尽责,明确各级政府、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责任分工、问责方式及问责情形,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效压实河长职责,解决河长制“最后一公里”问题,减少了“懒政”“怠政”现象,提升了管理效率和履职水平。
“河长制+互联网”提升护河效率。通过建设“河长制+互联网”治水方式,利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河湖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基础数据、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水位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实现“河长治污一张图”,实时监督河长巡河情况,河长运用手机APP和无人机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上传系统及时分配督办,提升了巡河效率,各级河长利用手机APP累计巡河余次,完成问题上报152件,销号处理148件,实现“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
强力整治“四乱” 维护河湖生态
2018年,市河长办印发《钦州市江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江河湖库“乱采、乱占、乱堆、乱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明确了行动范围和行动目标等内容,积极推进江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河长办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报告“清四乱”整治工作的问题,提出相应工作建议,协调落实市级资金支持县区解决“清四乱”难点问题,及时协调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整治违章建筑和非法采砂场拆除等重点、难点工作。
为及时掌握各县区“清四乱”专项行动实际进展情况,2021年,市河长办加强对县区督查暗访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四乱”问题20余次,发放整改通知50余份,***问题整改落实,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市河长办对各县区“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坚持“整治一项、验收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的原则,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江河湖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
我市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整改“四乱”问题575余个,出动挖掘机、铲车等工程机械245台次,出动执法船只270船次,投入资金810万元,清理了水库网箱3236个共65000多平方米,拆除库汊非法拦坝375座、拦网147处,取缔拆除非法采砂场482个,查扣非法采砂船42艘,没收河砂9600立方米,关闭搬迁养猪场(户)489个生猪29673头;清理养鸡场(户)76个(户)活鸡5674羽;清理养鸭场38个;活鸭106750羽;拆除水产养殖场175个(户),清理水面垃圾8000吨,有效改善了江河湖库生态环境。
2021年,针对洪潮江水库、合浦水库流域范围内“四乱”问题,钦州、北海两市联合开展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洪潮江水库发放关停通知书350份,张贴通告60张,宣传报道7次,出动人员800人次,执法船20艘次,冲锋舟120艘次,累计迁移肉鸭386000羽(其中,养殖户自行迁移370000羽,强制迁移16000羽),拆除鸭棚350多个(含废弃鸭棚),养殖拦网(围网)380张,拆除猪栏2间,撤离生猪90头,群众自行拆除网箱85个(其中废弃网箱50个),拆除库汊拦坝17座。合浦水库整治期间共发放关停通知书60份,张贴通告45张,整治非法网箱6123个,拆除鸭棚7个,猪舍2个,整治围坝问题161个。
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建设造福人民的美丽河湖意义重大。市河长办目前正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把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改善水生态环境作为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守护好一方水土一方河湖,做足“水”文章,答好“生态卷”,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建设好“江海宜居城”,为钦州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刘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