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人民政府发文部署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南沙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7日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穗南府〔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南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工作全面启动。
经济普查具有调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五经普首次将投入产出调查内容纳入经济普查统筹组织实施,工作难度也将加大。为稳步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遵循“高质量经济普查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南沙区“一键启动”统筹部署。
《通知》指出,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摸清全区近五年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对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推动南沙建设“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都市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在组织领导上,区政府将成立南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经济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及时组建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细落实普查经费、人员、物资、场地等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在部门协作上,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在预算编制上,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本级财政预算;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在宣传动员上,充分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数据。
《通知》明确,此次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将被纳入国家统计督察,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坚持“两防”(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