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执法监管筑牢自然保护地生态防线
为切实履行自然生态监管职责,有效化解、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抓实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创新新方式,开展“随机”检查。积极落实《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将12家自然保护地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管理。2023年一季度出动20人次,对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0家自然保护地进行随机检查,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闭环。
强化联动,开展“联合”检查。以卫星遥感监测点位线索为抓手,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进行实地核查,进一步核实掌握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变化状况,完善点位基础信息,收集点位图片资料,为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绿盾2022”行动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过去三年自然保护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重点组织“回头看”,发现并纠正整改不到位和整改后反弹问题,扎实推进“绿盾”行动问题整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和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齐抓共管做好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