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光纤租用备用光纤二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区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光纤租用-备用光纤二,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光纤租用-备用光纤二
二、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预算金额
¥46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元整)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450Mbps互联网出口光纤专线一条,互联网IP地址10个。光纤专线要求为上行和下行对称带宽链路,具有较优的光纤专线路由,并根据业务需求灵活调整光纤专利路由。自服务期开始2日内,提供全部服务。
五、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
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已进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且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五)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机构的授权文件,并可沿用上级机构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刻录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十、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3年2月2日17: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自编10号楼4楼网络运营部。
十一、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十二、其他
已为区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光纤项目、区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光纤租用-备用光纤一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参与本项目,但不能作为本项目服务提供商候选人。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757-82346246,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自编10号楼4楼网络运营部。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