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2021年度做好贺州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总结
根据《平桂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贺州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贺平督办发〔2022〕9号)要求,对我局2021年度公众评议的意见建议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股室,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订方案
为全面完成我局2021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我局及时制定《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2021年度做好贺州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方案有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主体。
二、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内容
平桂区2021年度做好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涉及我局需要整改的意见建议为:
1.希望政府能加大力度协调融资机构给小微企业提供贷款。
2.希望政府能够解决农业项目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多关注农业项目的发展。
3.希望继续免除水利基金。
4.希望政府能对企业发展增加补贴,降低贷款门槛,进一步减税降费。
5.希望政府能够及时将政府工程项目款支付给企业,企业现在面临严重的资金紧缺问题。
经核查:
1.我区已积极筹措各级财政资金落实“桂惠贷”贴息、小微担保等政策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引导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农户反映种植果树,想向信用社的信用申请几十万的贷款,未获得通过。贷款的审批,是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的征信、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评估后审批的,财政局无法干预审批结果。建议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多种针对助农发展的信贷产品,加大土地经营权、订单质押、机器设备等抵质、押担保方式,扩大可融资范围,提高农业项目融资可获得率。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税〔2022〕11号)文件,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起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6月15日已电话回访信昌粉体公司黄柳凤已知晓有关免征政策并已享受到位,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4.经6月15日电话回访吴玉兰反馈,去年向上级申报的新建昌霖石材项目补贴资金尚未到位;银行放贷与企业资金需求时间不够对称,项目建前放贷不足以周转,建后才放贷大部分;用电方面不够正常,且只能用西湾电厂的,欲用桂东电力的却用不了。针对她的疑问,我们具体解答了她的问题。吴玉兰对此次电话回访、解释表示满意。
5.经向城投公司了解,城投公司答复不认得李坚这个人,经打电话向李坚本人了解,我局综合股樊泽阳已告知他资金已足额拨付到城投公司,建议他本人对接分包公司与城投公司对接,核查分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达到支付条件,财政局已足额拨付资金给城投公司。
三、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从做好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推进“桂惠贷”贴息政策,财政服务经济发展,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等为切入点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贷款的审批,是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的征信、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评估后审批的,财政局无法干预审批结果,故不列入整改。
2.贷款的审批,是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的征信、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评估后审批的,财政局无法干预审批结果,故不列入整改。
3.根据职能职责,纳税人、缴费人的政策宣传工作由税务局做好,并按文件执行不征收水利基金。财政局无法具体接触到纳税人、缴费人,具体是由税务局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故不列入整改。
4.一是去年向上级申报的新建昌霖石材项目补贴资金尚未到位,此情况吴玉兰说是向旺高工业园区或是区经贸局申请,区财政局对符合政策的补贴资金,是不直接对接企业的,根据符合政策的材料,由经贸局根据企业申请材料审核后,经贸局向财政部门请款,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给经贸局,去年的相关企业补贴资金已根据经贸局报送的材料,已足额拨付。故该企业补贴资金未到位,具体原因是不符合政策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应由经贸局***了解情况后回复;二是贷款的审批为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的征信、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评估后审批的,金融机构有一整套具体流程,财政部门无法干预审批;三是用电方面不够正常,且只能用西湾电厂的,欲用桂东电力的却用不了,财政局根据职责职能,无法干预用电,应由供电公司解决。四是关于进一步减税降费问题,纳税人可以从税务部门、有关官网了解最新一揽子政策,进行自主申报,由税务部门按政策规定执行,故财政局不列入整改。
5.财政局已于2019年4月29日拨付沙田鹅塘安置区工程预付款,2020年7月拨付沙田安置区第二期工程进度款,该项目款财政已向城投公司拨付完毕。财政局已于2020年10月拨款兴旺小区工程款80万元,2020年12月拨款292.78万元,该项目款财政已经向城投公司拨付完毕。李坚应与城投公司对接沟通处理,核查分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达到支付条件,由城投公司负责拨付款项,故财政局不列入整改。
四、主要做法
(一)明确职责,认真整改。主要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整改目标精准、措施得力、监督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保障,优化服务。群众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反映了社会各界对做好财政工作的要求和期望。我局把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局领导要求承办股室不能仅停留在答复群众的程度上,还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财源建设,强化资金统筹,建立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转化成推动财政工作的动力,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除了依靠宣传栏及网络宣传外,将在政务公开日等现场活动上加强宣传力度,宣传财政惠民政策及财政工作成效,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2年12月2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