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港口事务局针对疫情形势及时发出安全生产提醒函
近日,区港口事务局针对我区港口企业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数量不断上升、新冠疫情发展迅速、企业出现在岗人员数量不断减少的情况,为确保我区港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及时向我区各港口企业发出《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要求,一是提醒应迅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港口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流程。各单位负责人实行 7×24 小时轮班值守制度,保证随时在岗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各港口企业要继续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企业重点场所的消杀,为员工配备防疫物资,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各类社会面的聚集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尽量减少员工感染。各港口企业要妥善做好各班次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运行作业人员、应急岗位人员安排,确保在岗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需要。二是提醒应合理安排生产作业。疫情特殊时期,员工数量难以完全做到满员配额的,企业应合理安排生产作业,以确保生产安全为原则,必要时应相应减少生产作业负荷,确保严格落实生产作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提醒应加强人文关怀。加强做好员工人文关怀工作,为在岗员工做好生活保障、生产服务保障、心理健康关怀等工作。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适当提高生活待遇,积极改善人员食宿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的慰问,有效解决员工就医、购药等方面的需求;主动做好心理疏导,守护好心理健康;做好对职工家属的关心慰问,尽力解决员工后顾之忧。让员工安心工作,保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