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鲜湿米粉
田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1家生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田阳县民权食品厂生产的民权鲜粉(鲜湿米粉)
(一)食品名称:民权鲜粉(鲜湿米粉);生产日期:2021-04-07;抽样日期:2021-04-07;抽样地点:百色市田阳区轻工业园(东莞园)内;抽样数量:5kg/袋×8袋;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等6项;2021年05月12日,我局收到百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编号为NO:SP20210145的《检验报告》一份。该报告示:上述民权鲜粉(鲜湿米粉)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DBS45/050-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鲜湿类米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1年0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给当事人并对该厂进行检查时,该抽检批次的民权鲜粉(鲜湿米粉)已销售完毕,库存为零。当事人认可检验结果,在收到报告7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经调查,当事人于2007年11月,在位于百色市田阳区轻工业园(东莞园)内设立田阳县民权食品厂,从事生产民权鲜粉(鲜湿米粉)的经营活动,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51021L07714367U的《营业执照》和编号为SC101****2100151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另查明,当事人在日常生产中能按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和销售记录制度。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民权鲜粉(鲜湿米粉)生产销售量为4279斤,销售价格是1.20元/斤,获得的利润是0.1元/斤,故违法货值金额为5134.80元,违法所得为472.90元。
(三)2021年0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不合格批次的民权鲜粉(鲜湿米粉)已销售完毕。因民权鲜粉(鲜湿米粉)保质期极短,常温下8小时,顾客早已食用完毕,固当事人无法召回并销毁,但已主动对顾客进行回访,确认无人因食用该批次民权鲜粉(鲜湿米粉)造成身体不适。当事人也非常重视,积极分析原因并作相应整改,严防不合格食品等事故发生。
(四)无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2021年06月02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