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党支部、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规划培训、法制、事故调查、工贸、危化监管股室、辖区内各工贸、危化企业:
为认真贯彻安全培训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落实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阜新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在辖区内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企业及人员范围
参加企业:全区各工贸、危化行业企业。参加人员:全区各工贸、危化行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
二、主要培训内容
(一)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是其中关于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规定;
(三)强化案例教学,各企业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梳理相关案例纳入学习培训内容。
三、组织实施
“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大学习(11月15日前完成)。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要求内容。
(二)大培训(与大学习同步开展,11月20日前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在完成必学内容同时,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对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培训方式上,各企业结合自身行业领域、现有岗位专业特点,可采取公司(厂矿)级、车间(部门)级、岗位(班组、工段)级“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相关人员轮训一遍。各企业培训结束,要建立专项行动培训档案,留档备查,同时纸质版报送到区应急管理局规划培训股室。
(三)大考试(12月15日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的考试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12月05日前完成;规模以下企业的考试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12月10日前完成。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局按照监管范围,分别负责具体考务工作,考试试题应当与要求学习内容的知识点一致,考试试卷不得低于30道题,题库内题量不得低于100道题。试卷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的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补考对存在无故不参加考试和参加补考仍不合格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并由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约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工贸、危化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通盘考虑,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和中心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摸清培训底数。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工贸、危化监管科室按照监管范围,对监管企业数、参加培训人数及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底,确保培训做到全覆盖。于11月7日前,完成摸底工作,并填写《(清河门区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信息统计表》,报送盖章扫描的 PDF 版和电子版至区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应急局机关党办),联系人:戴伟本,联系电话134****3311(微信同步)。
(三)做好培训准备。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立“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专栏,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学习主要内容在专栏公布;法制股室负责提供培训需要的电视专题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学习视频,规划培训股室负责编制“大考试”题库,并完成***1、2、3、4的汇总工作;调查评估股室负责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全区各行业事故案例和其他省市相关行业的典型事故案例,形成学习资料纳入专项行动专栏,规划培训股室负责在题库中抽题,编印考试试卷,并组织监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进行考试相关准备工作于11月7日前完成。
(四)强化检查督导。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各监管股室要第一时间将专项行动方案传达到每户工贸、危化企业,要对监管企业“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全覆盖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工贸、危化监管股室按照制定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制定培训方案,要组织1次集中学习,开展1次专项检查,要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内容,随机抽查部分企业,现场查看学习、培训、考试记录等情况。
(五)及时总结调度。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规划培训股室要定期调度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调度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和具体措施,要认真组织填报、梳理汇总***1、2、3、4,确保辖区工贸、危化监管企业实现全覆盖。分别于11月10日前形成阶段性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与有关表格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1:阜新市清河门区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负责人及联络员信息表》(企业)
***3《 清河门区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4《参加专项行动企业情况汇总表》
阜新市清河门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