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海事处开展船舶污染物管理宣贯
为持续推进辖区水域防治船舶水污染工作,保障辖区水域环境安全清洁。近日,增城海事处积极开展船舶污染物管理宣贯。
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增城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加强宣传。该处通过在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及口头宣讲,提醒前来办事的船员要充分认识到船舶污染物对水域的危害性并按规定管理船舶污染物,重点做好防污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如实记录船舶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接收和处理情况,随船保存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单证,不得违法违规排放船舶水污染物。
下一步,增城海事处将持续对辖区港航企业、船员宣传相关规定,切实维护辖区水域安全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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