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展出历史结婚证助力宣传婚姻法律与文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法》共经历了四次比较大的立法变化,人们感受最直观的莫过于各个年代结婚证的变化。香洲区2021年被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为进一步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增强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进一步传承优秀婚姻文化,引导社会大众从“轻登记、重婚宴、讲攀比”向“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思想观念转变,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2021年精心收集整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40份历史结婚证,并制作成展板,在婚姻登记处室内外常态化展出,方便办事群众领证结婚的同时,从历史结婚证学习婚姻法的变迁与婚俗文化的演变。
1950年5月1日,《婚姻法》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它明确宣布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规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新中国的结婚证不再是婚书样式,形似奖状,正式庄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自愿结婚”四个大字代表了当时的婚姻理念,有牡丹、荷花、鸳鸯、和平鸽等花鸟图案,寄托了人们对婚姻生活的美好寓意;有麦穗、玉米、石榴、桃子等谷物果实图案,承载了人们对丰衣足食的殷切期盼;有厂房、电线塔、收割机等工业建设图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热情;有五角星、红旗、***语录等元素,彰显了庄严肃穆的时代气息。
1980年1月1日,施行修改后的《婚姻法》,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禁止重婚和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并根据时代特点和需要,增加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新规定,婚龄修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改革开放后的结婚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并从奖状式变为护照式,趋于简约的板式设计,突显了社会环境的日新月异及大众审美的变化。
2001年4月28日,施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条款,增加了重婚和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并完善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及被遗弃家庭成员的救助制度,在建立和维护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1月1日,施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增加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等内容,同时新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等规定,并将撤销婚姻的职权变更为由人民法院受理,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提升社会整体风气。
一纸婚书,情守百年,历史结婚证讲述一代又一代人的浪漫爱情故事,也映射了婚姻法律的历史变迁,共同见证着我国社会发展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见证着人民群众婚姻家庭观的巨大变革。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展出历史结婚证一年多来,每天都吸引众多新人及陪同亲友的目光,他们驻足观赏、拍照留念,幸福地交谈着彼此的新发现和新感悟,深刻感受到中华优秀家文化的熏陶,为美好家庭生活开启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