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组到宁明县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行动”工作部署,8月30日,自治区督导组一行5人到宁明县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坤兴陪同督导检查。
当天,督导组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和检查工作台账的方式全面了解宁明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座谈会上,宁明县自建房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宁明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从“十个必须”、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健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排查摸底和初步鉴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以及有关支撑要素保障六个落实情况和主要措施做法进行汇报。听取汇报后,自治区督导组对宁明县的工作成效进行点评,并就最新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座谈会上,梁坤兴就相关工作作发言并安排部署现场督导工作。梁坤兴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和李克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上级督导精神,高站位推动、高标准排查、高质量整改,全力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随后,自治区督导组一行深入街道、门店、教育机构等场所展开现场督导。在城中镇重要街区,督导组检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仔细核对调查系统中基础信息录入情况,重点排查场地环境、地基基础、建筑结构、涉及房屋改造、房屋使用功能以及消防安全等内容,抽查了兴宁大道中路段经营性自建房30多栋以及部分幼儿园办学点。督导组要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从快从严,加强对一线排查人员的教育培训,避免漏排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进一步强化保障和统筹,稳步推进全县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李 梅)
图为座谈会现场
图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汪品霞讲话
图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坤兴讲话
图为现场督导
图为现场督导
图为现场核对调查系统中基础信息录入情况
图为检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图为检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