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鑫通玻璃器皿有限公司电炉加工技术改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0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13日我局拟对祁县鑫通玻璃器皿有限公司电炉加工技术改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5222992(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祁县鑫通玻璃器皿有限公司电炉加工技术改造生产线项目
| 祁县昭馀镇南谷丰村
| 祁县鑫通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 山西华特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年加工玻璃器皿3150t。 | 1、施工过程中土方的挖掘填埋、物料运输、材料堆存产生的粉尘;二是运输和施工机械噪声;三是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办公室冬季采暖由空调、电暖气提供在配料、搅拌工序、破碎工序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熔炉产生的废气经SCR脱硝设备+布袋除尘器后经一根15高烟囱排放;喷色工序产生喷色漆雾和烘干产生的废气,经同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20m3生活污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废玻璃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回收破碎后用于配料工序;涂料废物;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废包装袋及包装箱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的防治工作,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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