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陵纪发〔2018〕6号
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对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各有关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现就“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月20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市纪委“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和名贵特产等;
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6、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在扶贫工作中擅自脱岗、懒政怠政,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0、严禁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监督检查方法
县纪委监委成立若干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四风”监督联动协作重点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专项检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能否风清气正、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心与信任。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发扬钉钉子精神,守土尽责,久久为功。要认真对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开展一次专项提醒谈话,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教育培养广大党员干部形成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
(二)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主动查摆、带头整改;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借过节之机搞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滥发钱物等节日“四风”问题;要坚持挺纪在前,把预防提醒和警示教育工作做细、做实,通过重申作风纪律规定,使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底线;要进一步用好用足通报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以专题会议、廉洁教育等多种方式,让身边人知道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
(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行处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轻微问题,依规依纪严查违纪问题,严肃追责典型问题。要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坚持铁面执纪、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把严重影响***、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作为执纪问责重点,严查严处,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