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我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在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公布的2012年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名单中,我市榜上有名。由此,我市在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后,又添一张国字号名片。据悉,我市是今年山西省唯一一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也是在长治、晋城之后全省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代表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市实施生态靓市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加快造林绿化工作、实现生态建设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宜居宜业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2008年我市启动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足生态靓市战略,开始向矿渣堆要绿色、向塌陷区要植被、向矸石山要生态。紧紧围绕打造绿色山城、建设美丽阳泉的目标,我市出台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意见,并按照增加绿色、修复生态、城乡一体、统筹推进、打造精品、彰显特色的总体思路,大力度推进山上治本,全方位实施身边增绿,多举措实现造林富民,多渠道筹措绿化资金,全面推进各项造林绿化工程。
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中,我市大手笔高起点谋划,大力度高速度推进,大规模高标准建设,呈现领导重视、各界参与、绿化措施有力,精心规划、整体推进、绿化成效明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绿化实施科学,强化防控、监管并重、绿化成果巩固等特点。5年多来,全市先后投入47亿元,造林70多万亩,植树1500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93%,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06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
2012年10月,全国绿化委员会专家核查组抵达我市,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市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相关工作进行核查。在核查意见反馈会上,核查组对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克服立地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等困难,以生态立市、彰显特色为理念,举全市之力实施生态靓市战略,在城区建园林、乡村增林荫、干石山上优生态、在矿渣堆上造绿色、在塌陷区上铺植被,全民动员,真抓实干,在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全国绿化委员会自2003年开始开展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每2年评选一次。在去年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中,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申报,全国绿化委员会经过严格筛选和考查,最终确定了29个绿化模范城市(区),我市各项指标均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标准。 (郑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