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顺利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审核工作
按照太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公共租赁住房这一惠民政策,凡在我区居住的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内的低收入家庭及人均月收入1700元-2796.92元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且人均住宅面积小于13平米的困难家庭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自今年5月全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核实工作以来,各乡街民政办及区民政局严格把关,通过三项举措做好收入认定工作:一是社区派专职人员入户核实每户申请家庭实际情况,对零散打工家庭,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与申请人用工单位联系,调查其2019年度的工资收入情况,核实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三是通过太原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比对平台,查看其家庭财产是否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对拥有机动车、注册工商企业等不符合财产规定的家庭及时退回申请材料。
截止9月底,区民政局共审核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306份,收入审核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