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
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铁岭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做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0.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7%,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3.5%和9%。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企稳向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经济总量偏小,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快,创新发展动力不足,体制机制不活,市场化程度不高,民生领域短板较多等诸多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经济增长水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发展目标积极稳妥,措施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铁岭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铁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铁岭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至关重要的一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市人民政府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创新驱动、工业强市、生态立市、三产融合、四化并进,积极构建“一轴两带一区”发展格局,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开好局。要坚定不移坚持抓招商上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坚持生态立市,积极推进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共享振兴发展成果。要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科学部署、精准施策,坚定必胜信心,敢于担当作为,确保如期完成全年计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