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
菏发改成本〔2019〕8号
牡丹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牡丹办事处曹州牡丹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
一、收费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二、收费区域
曹州牡丹园东门、东北门、西门、西北门等六处停车区域。
三、收费标准
实行计次收费。7座以下小型客车为10元/辆,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为20元/辆,电动四轮车为5元/辆,三轮车、两轮车为2元/辆。
四、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范围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五、相关要求
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规范停车秩序,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免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