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关于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建议
王爱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菏泽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狠抓落实、真抓实干,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一是通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和农村集体资产调查登记,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保障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法依规行使村庄规划以及宅基地分配、使用、退出、流转等管理职责。二是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细则,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新型小城镇建设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明确所有权人、资格权人和使用权人。
(二)多方式加快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一是保障发展用地。闲散土地盘活优先用于交通水利、医疗卫生、居家养老、取暖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旅游休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经村集体同意,盘活的农村建设用地可用于村集体成员住房建设。二是保障生态用地。充分考虑城镇、村庄与自然的有机结合,闲散土地盘活可用于林地、草地、水域及湿地等生态用地,为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以及农田道路林网绿化建设,助推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三是预留发展用地。暂未确定用途或利用方向的农村闲散建设用地盘活后,可不改变土地性质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和使用,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预留空间。
(三)结合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到2020年底,在全市建立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到位的土地二级市场,市场规则健全完善,交易平台全面建成,服务和监管落实到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二、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产业振兴”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只有产业振兴的经济基础好,才能建设好乡村环境基础、文化基础、社会基础,并最终实现生活富裕的民生目标。在各级部门的努力下,我市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持续提升:2019年土地流转率达到41%,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累计完成投资230.4亿元,其中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总数达到4个,牡丹农业科技园区获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现有“三品一标”产品1007个、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25个、区域公用品牌3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达17个,牡丹种植面积、芦笋深加工和大蒜产量居全国第1位。淘宝镇、淘宝村数量分别达到47个、307个,数量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二、第三位。
大力农村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农村公路建管水平。一是明确主体责任。督促各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好农村公路建管养主体责任。二是积极争取资金。积极争取省里年度统筹中央车购税、燃油税返还等资金(全省共50亿元),保障农村公路投入。三是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重点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农村通户道路硬化、运输网点布设等工程。四是保证施工质量。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方式,对项目建设和养护状况进行现场检测,确保建成百姓满意的优质精品工程。
强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要素支撑。一是将菏泽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纳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二是落实菏泽市享受中原经济区、西部经济隆起带等优惠投资政策。三是各县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直接编制和批复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容缺审批。将2020年汛期前完成确有困难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作为应急度汛工程。
(三)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工作专班,强化日常调度,严格督导考核,督促各县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房屋标准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建立由医院管理、临床、护理、公共卫生和综合监管等5类卫生技术人员组成的市级专家库。在坚持基层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的前提下,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三是大力开展基层能力培训。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和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一是在鄄城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经验,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努力提升全市宅基地管理和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二是在对全市农村闲散土地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闲散土地数据库,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应盘活总量的25%以上,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盘活利用。三是在曹县“点状供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继续选择3-5个县探索开展“点状供地”工作,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积极发展乡土特色产业。按照“发展规划在园区结合、经营主体在园区聚合、生产要素在园区整合、三次产业在园区融合”的原则,各县区在科学规划、准确定位的基础上,以特色农产品资源为依托,以产业链为纽带,加快培育区域特色鲜明、上下游产业互联、专业分工明晰、集群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力争2020年申报创建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农业产业园纳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围绕区域特色种养、加工、文旅等特色主导产业,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围绕传统手工艺、传统食品业、传统小商品加工业等乡土特色产业,挖掘培育“老字号”“特字号”乡土产业产品,力争创建2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一批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
(三)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完成我市农村公路2018年至2020年“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任务。2020年年底前,新建改造农村公路8700公里,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完成黄河滩区迁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127公里;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二是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实施牡丹区、定陶区等5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单县、曹县等9县区708个饮水型氟超标村改水工程。2020年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洙赵新河、东鱼河2条跨市骨干河道和郓巨河、胜利河等重要河道存在防洪隐患的10个河段进行重点治理,完成鄄城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和南湖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徐寨、张庄等41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三是农村卫生健康方面: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的目标,2020年6月底前,完成92个扶贫重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0年年底前,努力完成32个乡镇卫生院和219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2020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53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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