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青岛日报讯 青岛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昨天上午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炳岳,副主任程友新、朱庆兰、张先平、殷康生、王新春、辛毓明、于锦初、王国,秘书长钱善本和33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由程友新主持。程友新就近期有关情况和主要工作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说明。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他说,这是在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加强学习,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关于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
记“5·31”***,他说,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按照“5·31”***精神,做到“四个必须”、“四个新”;要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三个代表”
和“5·31”***精神上来,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
作,他说,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从事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机关,人大的各项工作与宪法法律有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熟悉和掌握宪法法律的有关知识,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
从事人大工作的必备条件。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带头学好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学法、知
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模范。
昨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冯维田作的关于《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长助理、市经委主任孙加顺作的关于
《青岛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的说明,市环保局局长高岩作的关于《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市农业局局长曲修珂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
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马青山作的关于青岛市200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徐镇绥作的关于青岛市2001年市级财政决算
(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凌邗江作的关于青岛市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副市长宗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市人民检察院和青岛海事法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轩、张成堂、王增益、于洪照、刘秀英、曾崇明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
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八名公民旁听了会议。下午,会议开始分组审议有关地方性法规、报告等。